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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工会工作职责
2024-04-02 10:39  


 

在上级工会和校(党委的领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组织教职工参与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为校建设发展献计献策贯彻教代会的决议,落实教代会提案。

二、负责制定校院工会工作计划,指导工会基层组织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

三、履行工会“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和建设,充分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作用,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会同校有关部门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推荐和评选工作。

五、做好工会自身建设工作,发展会员努力提高工会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

六、加强工会的财务管理,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和上交。制定工会经费使用预算,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的固定资产。

七、关心困难教职工,深入实施送温暖工程协助学院做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

八、开展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九、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办好教工之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十、完成上级工会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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