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学院各系(部)、处(室)、中心(以下简称为各部门)。
(二)先进个人:全院2019年6月底在岗满两年的教职工(含外聘兼课教师和合同制员工)。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政治,顾大局,教育和引导教职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贯穿于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和社会实践全过程。部门党政工团重视,不断调整、完善、充实、改进“三育人”工作机构、工作制度、工作方案和工作内容;部门党政工团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三育人”格局,“三育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教职工队伍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已形成良好的育人氛围;育人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多次获得优秀和上级表彰奖励或其他荣誉。
3、认真做好教师、管理、服务队伍的培养培训、能力提升和内涵建设工作,不断提高适应新时代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三育人”工作不断创新,育人业绩突出。
4、积极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勇于担当、敢于创新、推进有力,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两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等次
(二)先进个人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培养实践能力有机的结合起来,育人成绩突出。两年来,年度考核有一次优秀等次并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岗位
(1)牢记职责,以培养培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己任,严格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当好学生的引路人。认真实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全过程,结合高职教育特点,引导学生学政治、学文化、学技能,培养和提高学生交流、协作、就业、创业适应社会的能力,立志为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和推动学院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而勤奋工作。
(2)坚持改革创新,以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为己任。注重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和学风建设,在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教风与学风建设上成绩显著,教学成果突出;师德高尚,教风严谨,积极参加学院、部门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和教育活动,在促进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上成效显著,是师生公认的德教双馨优秀教师。
(3)关心学生进步,以培养学生成长成才为己任。热爱教育事业,用自己的学识魅力影响、教育、培养学生,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在学习上、技能上关心学生成才和进步,在生活上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健康。
(4)在教学工作中从严要求,廉洁从教。
2、管理岗位
(1)积极探索新时代高职学生思想教育的新途径。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管理工作与立德树人、培养目标结合起来,寓教育于管理、活动之中。
(2)立足本职工作,发挥管理育人的作用。提高工作效能,主动为教育教学、科研和师生服务。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开展育人活动,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进文明校园建设。
(3)廉洁奉公,勤政高效,依法执政,工作业绩突出。
3、服务岗位
(1)立足本职工作,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为师生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为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提供良好的保障,服务态度、服务保障水平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
(2)结合服务工作的特点,在服务工作中钻研业务、开拓创新、勤俭节约,降低成本,在服务岗位上增收节支成效显著。
(3)尊重、关心、爱护师生,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在服务岗位上,成绩突出,赢得好评。
(三)2017年9月至2019年6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部门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
2.个人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党政处分的;
3.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有违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问题的;
4.个人年度考核有一次基本合格(含以下)者。
三、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29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由各部门申报,工会小组推选;先进个人由各工会小组根据名额民主评议推选,评选结果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
(二)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在听取先进集体评选部门先进事迹的基础上进行联评,按分配名额推选出“三育 人”先进集体。
(三)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在听取先进个人所在部门的个人先进事迹介绍后进行审议表决。
(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后无异议,报学院党委审批。
五、评选要求
(一)各工会小组在广泛深入开展第五届“三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各工会小组要在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注重推荐、评选活动的过程,把先进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三育人”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评选,宁缺毋滥;要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积极营造“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在本部门中形成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工作,增强推荐、评选过程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时,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对推选的先进个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三育人”领导小组联评时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给予补选。
(三)各系在评选先进个人时要向教学倾斜。外聘兼课教师、合同制员工按总人数的7%的比例进行评比。管理和服务部门在评选先进个人时要向一线人员倾斜。聘用的合同制员工按总人数7%的比例进行评比。
(四)先进集体评选推荐须以系、部为单位推选,各工会小组根据先进集体推选名额,组织评选推荐并整理先进集体参选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先进个人由各工会小组根据分配的先进个人名额组织评选推荐,整理先进个人参选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和推荐表经所在部门党组织审核盖章,党组织、工会小组负责人签名后,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五)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凝练总结,突出实干和创新,切忌空洞;要紧密结合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的特点,展示部门和个人取得的工作业绩和风采。对于空洞、泛泛列举,没有业绩支撑的事迹材料,取消联评资格。
(六)材料上报时限
2019年6月20日前各工会小组须将经公示无异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含电子版)上报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联评时不再考虑其参评资格。
六、表彰奖励
学院将在2019年9月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奖励大会。
中共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