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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7年全院工会会员慰问工作的通知
2017-11-27 11:36  

各工会小组:

国庆、中秋将至,为体现学院对广大教职工的关爱,送去节日的祝福。根据全总关于节日慰问的相关规定,工会决定工会会员发放端午节慰问品。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实施范围及方式。1、全总《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故发放慰问品以生活用品为主。2、由各工会小组负责统一采购发放。按照每位工会会员300元的标准执行。

二、有关财务要求:1、必须使用公务卡支付,不许现金支付。2、各工会小组于9月29日前凭正式发票到院工会报销(附购物清单、刷卡小票)。报销的发票上要有经办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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