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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学院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提案的通知
2018-01-03 15:12  

教代会各代表小组:

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院党委定于2018年1月12日召开学院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暨工代会。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院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建议,开好本次大会,现将提案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

2018年1月5日—1月10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代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参与学院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学院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代表小组做好宣传动员,认真落实。

(二)教代会代表应根据我院《教代会条例》,以严肃、认真、负责的态度行使自己的提案权。在编写提案前应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所代表教职工的意见,保证提案的科学性、严肃性和可行性。

(三)提案应“一事一案”,由一位代表提出、两位或两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每位代表的提案和附议提案数额不限。代表在撰写提案时,要写明案名、理由和建议与措施。提案力求观点清晰,事实确凿,建议措施要力求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四)以下内容不应作为提案提出:涉及国家机密的问题;不属于学院职权范围内的问题;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属于应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或揭发的问题;属于应向有关部门或信访部门反映的、为代表本人或他人解决个人具体困难的问题。

(五)提案经学院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同意方可立案,未被立案的转为建议处理。

(六)提案人应认真填写《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院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提案表》(详见附表),一式两份。

(七)提案表于1月10日上午12:00时前交教院工会,电子表发送至邮箱178119638@qq。com,收件人:李萍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

提案工作委员会(代章)

2018年1月5日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提案表

                                                                           编号:

提案代表

附议代表

案名

理由

审核意见:

1、立案

2、退回重提

3、作为意见,建议转送

直接答复提案人。

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实施部门:

经研究决定本案由负责实施。

请于年月日前完成。

教代会执行委员会

学院相关领导(签名)

年月日

办理结果:

实施部门:

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意见反馈:

提案人(签名):

年月日

说明:1、提案要求“一事一案”,一张表格只填写一个提案,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2、提案应一式两份。一份送实施部门、一份留院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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