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表彰第三届“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5-10-15 11:43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室):

根据《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的意见》(党发〔2013〕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第三届“三育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师德建设为核心,紧紧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弘扬爱岗敬业、以校为家、任劳任怨、关爱学生的工作精神。激励全体教职工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良好的育人作用。营造文明和谐校园、创建有特色高品质省内一流高职院校。

二、评选范围先进集体:各系、各部门先进个人:2015年6月底前在学院工作满两年的在编、人事代理、外聘、合同制教职工

三、评选名额先进集体6个,先进个人39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加强理论学习,注重教职工理想信念教育。部门能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和引导教职工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立足岗位,争做奉献,为培养党和人民需要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勤奋工作。

2.工作机制健全,“三育人”工作成效显著。部门党、政、工、团组织重视“三育人”工作,有完善的“三育人”工作机构、制度和方案;部门党、政、工、团组织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三育人”工作经常化、制度化,注重实效,育人成效显著;部门教职工已形成“三育人“的良好风尚,工作扎实认真、推进有力,年度任务圆满完成,学院年度考核良好;两年来教学、管理、服务等工作无责任事故发生。

3.加强学习型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内涵建设向前发展。部门能组织教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适应新形势下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工作创新发展,不断完善“三育人“工作的内容和方法,育人业绩突出。

(二)先进个人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关爱学生,在本职岗位上能言传身教,把传授知识和培养学生创新、创业精神与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培养实践能力有机的结合起来,育人效果好,成绩突出,并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1.教书育人,以德为本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以理想教育为核心,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学生。适应新形势、新常态,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和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院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2)牢记职责,以培养培育人才为己任。结合高职学生的特点,能积极培养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提高学习能力;能积极培养学生交流、协作、就业、创业适应社会的能力;能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而勤奋努力工作。

( 3)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因材施教。在专业和课程建设、教风与学风建设上成绩显著,教学成果优秀;能积极参加学院、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活动和各项教育活动,在教学、育人工作中成绩显著,是公认的德教双馨优秀教师。

(4)热爱事业,关心学生,廉洁从教。热爱教育事业,用自己的学识教育学生、培养学生;用自己的行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生活中关心学生的健康和成长,工作中从严要求,廉洁从教。

2.管理育人,以生为本

(1)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教育的新途径、新办法、新领域,不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管理工作与学院培养目标紧密结合起来。

(2)努力探索新形势、新常态下的管理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和方法,寓思想教育于管理之中。

(3)围绕学院中心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主动为教学、科研和全体师生服务,立德为先,注重德育工作,积极营造优良的育人环境。

(4)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廉洁奉公,勤政高效,依法执政,工作业绩突出。

3.服务育人,尊师爱生

(1)牢固树立服务育人的意识,热情周到的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良好的保障,受到师生的普遍认同。

(2)立足本职工作,钻研业务,能结合服务工作的特点,对学生进行引导、教育。

(3)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加强与师生的沟通和交流,协同学院做好育人工作,成绩突出,赢得好评。

(4)在服务工作中勤俭节约,做到降低成本,增收节支成效显著。

(三)2013年9月至2015年6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申报、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1.部门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

2.个人工作出现失误,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受到党政处分的;

3.在教学、管理、服务工作过程中受到学生投诉,经查实存在工作失误或有违背职业道德问题的;

4.个人年度考核或教学考核有一次不合格者;

五、评选程序

(一)先进集体由各部门申报,工会小组推选;先进个人民主推选,推选结果经所在党组织同意后上报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会)。

(二)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在听取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候选部门和个人事迹的基础上进行联评,推选出“三育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后无疑议,报学院党委审批。

六、评选要求

(一)评选活动要在广泛深入开展“三育人”活动的基础上进行评比。各工会小组要在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把评选过程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载体和抓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评选,宁缺毋滥;要大力弘扬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事迹和经验,积极营造“三育人”活动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教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认真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在全院形成一个尊师重教、敬业爱生的良好风尚。

(二)严格按照评选程序开展活动,增强推荐、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推荐人选过程中,要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尤其是要积极发动学生参与评选,对推选的候选人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联评时将取消其评选资格,不再给予补选。

(三)先进集体评选推荐以系、部为单位推选,各工会小组根据分配的先进集体推选名额,进行评选推荐,通过评选推荐后,整理先进集体参选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见附件2)。推荐参选部门须提交先进事迹材料一份(2000字左右),连同电子稿一并上报;先进个人由各工会小组根据分配的先进个人名额组织评选推荐,工会小组会议推荐后,整理先进个人参选事迹材料,填写推荐表(见附件3)。推荐参选先进个人须提交事迹材料一份(1500字左右),连同电子稿一并上报。先进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突出工作成绩、切忌空洞。

(四)材料上报时限2015年6月30日前各工会小组须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上报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院“三育人”领导小组联评时不再考虑其参评资格。

七、表彰时间:2015年9月教师节期间召开表彰大会。

关闭窗口